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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10-30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由天津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1491日至20158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天津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tju.edu.cn/xxgkw/)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天津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2-27403895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度,天津大学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推动《条例》《办法》《清单》在学校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1. 完善工作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在天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全员参与,统筹推进学校及各院级单位的党务公开、校(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全员参与、立体覆盖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学校以校内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为契机,详细梳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和丰富了信息公开定期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保障机制等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运行,为学校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2. 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学校持续完善“天津大学信息公开网”各项功能和内容,按照《清单》要求对学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丰富。学校继续运用好学校主页、办公网、各单位中英文网站、校报、广播、有线电视等传统载体,综合利用会议、文件、宣传栏、年鉴、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地公开学校信息。学校特别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继续建设好微博、微信等移动平台,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便于大众接受的解读方式,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3. 注重交流互动,助力中心工作。

学校坚持服务意识到位、服务态度到位、服务质量到位的“三到位原则”,紧紧抓住“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六个公开的关键环节,着力推动重大决策、财务信息、干部聘任等重要信息公开,积极吸引、鼓励广大师生员工通过新媒体平台、校领导学生接待日、校领导与青年教师午餐会、校领导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汇报学校工作等途径,参与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筹划、组织工作中,将广大师生员工从单纯的信息公开服务对象,扩大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者和宣传员,从而使信息公开成为了督察督办工作的重要载体,有效助力学校中心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天津大学在《清单》要求的基础上,主动公开了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考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突发事件、其他等在内的13大类41大项信息。

学校刊发《天津大学校务公报》20期,内容涵盖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纪要,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调整,校发公文,领导重要讲话,学校大事记等;连续6年发布《天津大学年报》,对上一年度学校工作整体工作进行图文并茂的详实介绍;继续强化校长信箱作用,坚持和完善校长信箱在每周一的校党政联席会现场开箱制度,全体校领导现场处理解决来信反映的问题,累计答复来信400余封。学校高度重视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公开,例如,在综合改革方案制订过程中,面向所有学院、机关部处、民主党派、学术委员会、教代会代表、学生代表等,召开多场座谈会,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推送方案图解,详细解读方案内容,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新校区建设搬迁工作中,邀请全校师生、各界校友、学生家长代表等社会各界3000多人次赴实地进行现场公开,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解读相关工作制度。

学校以“天津大学信息公开网”为重要载体,对《清单》要求进行了丰富和细化,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获取所需信息。《清单》所列事项均可通过《天津大学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tju.edu.cn/xxgkw/xxgkml/201412/t20141203_249469.htm)获取。

1. 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天津大学主页、天津大学办公网和《天津大学年报》为主要载体,对学校基本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定期对学校事业发展统计数据进行更新,确保师生和社会各界及时、准确了解学校情况。2014-2015学年度,学校按照《清单》要求,将“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由校内公开改为面向全社会公开,做到出访前有公示,出访后有报告。

2. 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阳光招生工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六公开”“二十六不得要求,各个环节均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众的广泛监督。学校通过学校主页、招生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及主流社会媒体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型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并按时发布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测试合格名单,全面发布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数。学校设有招生咨询热线和网上招生咨询论坛,举办校园开放日专门发布招生政策,现场解答考生及家长咨询。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并贯彻纪检、媒体、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招生各环节,主动邀请媒体采访、了解我校招生考试工作。此外,学校坚持每年汇总年度招生录取信息,编制招生专刊,以《校务公报》的形式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公示。

3.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信息公开制度,在“天津大学教育经济信息网”中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版块发布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及时更新。此外,学校还坚持在本科生、研究生(含在职)、继续教育、网络教育、留学生等招生网站及招生信息中明确说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2014-2015学年度,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全社会公开了学校2014年收支决算和2015年收支预算信息。学校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网站建设,对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维修工程招投标进行网上公示公开,依托新校区建设专题网站对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进行公示公开。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也在其网站对各类捐赠收入、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及时发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在“中国基金会透明指数”排行榜单名列全国第一。

4. 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全程公开。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采取面向全校(或全社会)发布招聘通告,邀请干部教师参加面试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决定前征求纪委意见,以及初选名单在办公网公示等形式,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为手段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目前我校的200多名处级干部和700多名科级干部及所有新入校工作人员基本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走上工作岗位。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中,校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专题会议上做述职述廉报告,并接受师生代表评议。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向全校各单位代表述职述廉,同时将部门工作总结公开展示,接受基层单位的评议和监督。在人事管理中,通过建设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网站,对招聘全程进行公开公示,并对人事相关制度进行公开。

5. 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每年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以《校务公报》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此外,通过学校主页、学校年报、校园开放日等多种途径及时、全面发布学校教学质量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服务。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相关部门网站为主要载体,对涉及学生管理服务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发布。学校特别重视对新生的信息公开,在每年的录取通知中提供详细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信息,入学教育中安排专题宣讲内容。

7. 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通过办公网等平台发布学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每年新生入学教育和新入职教职工培训中均安排学风专题教育内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院士等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宣讲。

8. 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规范学位评定和学科建设工作,通过校院两级网络平台发布相关制度,及时公布学位评定工作安排及评定结果。在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过程公开。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学校主页、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为主要平台,全面、及时公开各类师生出访、交流项目,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制度,接收来华留学生情况等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10. 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天津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科技成果奖励、科研基地等科研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建立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实现其它事项信息公开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学校设置了信息公开专用信箱(tjuxxgk@tju.edu.cn)用于接受信息公开申请。2014-2015学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2件为书面申请形式,7件为电子邮件形式,内容涉及学校“三公”经费、捐赠收入、校领导社会兼职、招生考试、毕业生就业、研究生培养等,受理审查后认为7件符合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并及时向申请人公开了有关信息。2件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未予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涉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特别是学校在综合改革方案制订、新校区建设搬迁等重大专项工作中及时公开信息的做法,受到校内外普遍认可和广泛关注。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受到信息公开工作举报1件,举报内容为认为学校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未依申请公开。经核实举报事项的确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说明。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3月,天津大学被授予“2012-2014年度天津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校内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尚显不足,学校与师生员工、社会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依然存在;与各类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和个性化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清单》,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增强工作规范性,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进一步建设好信息公开平台,继续建设好信息公开网,着力运用好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以更加贴近大众接受习惯的方式传递学校信息,丰富网上交流互动。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全校上下的信息公开意识,营造更加浓郁的信息公开氛围,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 天津大学信息公开清单201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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